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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遵纪守法小公民”演讲、征文比赛在牡丹江农垦法院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12-11-14 17:10:00



    近日,由牡丹江农垦法院主办的“我做遵纪守法小公民”演讲、征文比赛在牡丹江管理局成功举办。这次活动是牡丹江农垦法院按照农垦中级法院《关于在农垦系统中、小学校开展“遵纪守法,远离犯罪”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农垦牡丹江管理局青少年犯罪的实际情况,与管理局公安局、宣传部、教育局、团委、妇联、关工委、广播电视局共同决定,在农垦牡丹江管理局各中、小学校开展的专项法制教育活动。

    出席比赛现场的省法院少年法庭指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国范、总局团委书记、农垦中院领导、牡丹江管理局党委副书记、相关各部门领导、其他基层法院的嘉宾以及现场的师生被小选手们的精彩演讲深深地吸引了,参加演讲比赛的小选手们虽然年龄只有十三、四岁,但演讲时声情并茂,引经据典,联系身边的事情,十分精彩,博得了参会的领导、嘉宾和广大师生热烈的掌声。陈国范同志即兴与同学们的现场互动,使得比赛现场十分活跃。这次活动的开展对广大学生起到了很好的教育作用。

    近年来,牡丹江农垦法院在农垦中院及管理局政法委的领导下,重视青少年维权岗的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牡丹江农垦法院刑事审判庭、八五四法庭、八五0法庭、八五八法庭、八五七法庭等部门曾荣获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牡丹江农垦法院积极开展法律大集、少年模拟法庭、法制信息等各种法律宣传活动。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由专人办理,聘任有工作经验的人民陪审员。审理案件前进行社会情况调查,主审法官到未成年罪犯所在学校、社区,通过老师、学生、家长、社区人员了解其平时表现,分析犯罪原因。对家庭困难,没有请辩护人的,进行司法救助。改变审判方式,进行圆桌审判,在心理上让未成年人接受审判,有利于改造,庭审中公诉人、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人民陪审员进行法庭教育,能够让未成年人罪犯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给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判决后定期对未成年人罪犯回访,法院与公安局相互配合,对在押的未成年人罪犯进行感化教育,做思想工作,解决其在学习、生活、工作方面的实际困难。负责少年法庭审判工作的审判员被聘为学校的法制副校长,解答学生们法律方面的难题,并定期到学校上法制课。由于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近些年来,牡丹江管理局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较少,2009年1起,2010年2起,2011年3起,分别占当年刑事案件数量的0.83%、1.46%、2.11%,2012年至今有2起涉及未成年人犯罪,而且被判过刑的未成年人罪犯刑满释放后没有再重新犯罪。

    这次活动的成功开展,必将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加强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建设,充分发挥学校育人的作用,加强社会保障,政法部门严厉打击危害青少年成长的各种犯罪,同时做好犯罪青少年改造的工作,不断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最终达到让青少年遵纪守法,远离犯罪的目的。

责任编辑:韩瑞晔    

文章出处:牡丹江农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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