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法院服务大局工作的主动性,做好法院业务的向前、向外延伸,深化法院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交流,共同构建垦区依法行政、高效行政的良好执法环境,6月1日上午,绥化农垦法院召开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座谈会,会议由院长张立国主持,农垦中院行政庭庭长刘卫中;农垦总局、农垦绥化管理局、农垦哈尔滨管理局21个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上行政庭负责人高勇汇报了近年来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总结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主管行政工作的陈贵良副院长总结了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做法以及下一步如何为依法行政提供高质量的司法保障等。
农垦中院行政庭庭长刘卫中做了指导讲话,他指出,此次会议的目的是促进行政机关执法能力不断提升,指导行政机关更好的开展行政执法活动。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准确把握法律法规要求。在把握行政机关自我审查范围,明确自身举证责任,举证界限等方面他做了详细讲解。同时他重点强调了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这一制度,要求出庭应诉率必须达到100%。
张立国院长同农垦总局、农垦绥化管理局、农垦哈尔滨管理局行政机关的代表进行了亲切交谈,详细了解行政机关的主要职能和执法程序,并就如何解决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中存在的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座谈会过程中,各单位结合单位具体职能以及自身的案件特点,从法院与行政机关沟通平台的建立、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业务指导、行政审判联动机制的形成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最后,张立国院长做了总结讲话,他表示,法院和行政机关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法治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审判,共同配合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要坚持司法为民,执法为民,服务为民的理念,努力为民排忧解难,维护好公民的合法权益,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做到既要程序合法也要实体合法,司法审判要坚持公平公正,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司法机关和执法机关要用坚决维护垦区大局稳定,立足于垦区深化改革这一关键节点,服务和保障垦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此次座谈会,增进了法院同各行政机关的沟通了解,搭建了公正司法与依法行政互相促进的平台,为更好地预防和积极稳妥地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今后,绥化农垦法院将定期走访辖区内的行政机关,加强法院与行政机关的双向沟通,促进行政机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从源头上减少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