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司法责任制,保障法官合法权益,维护法官职业尊严,确保法官依法、独立、公正履行审判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及农垦中院要求,牡丹江农垦法院于近日召开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成立大会,院机关全体干警参加。
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由11名委员组成,院党组推荐产生6名。并在此次大会上,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在基层人民法庭产生5名委员会委员,其中员额法官3名,法官助理2名。
此次成立的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主要负责统筹协调法官权益保障工作,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法官给予援助;协调、督促法官权益保障措施的落实;指导法官正确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委员会委员将实事求是对法官请求援助事项进行调查,根据法官权益受侵害的性质和程度,依据有关规定作出妥善处理;及时办理法官权益保障事项,主动、经常了解法官工作、生活状况,广泛、深入听取意见、建议;维护法官权益应严格依法进行。
为确保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工作能够顺利有序开展,牡丹江农垦法院研究制定了《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工作章程》,进一步明确了法官委员会工作职责以及工作制度。从而加大对法官权益的保护力度,为法官维权,推动社会形成尊重法官、尊重法庭、尊重法律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