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法院八五一〇人民法庭庭长刘太明带领书记员驱车赶往黑龙江省鸡西监狱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这是一起特殊的案件,由于被告张某是监狱服刑人员,法院将开庭地点定在了鸡西监狱内。双方当事人隔着铁窗,把材料捧在手上,组成了一个简单的庭审现场。法庭虽“简”,程序却不能“简”,随着庭审活动正式开始,审判员、书记员迅速进入角色。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办案法官告知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原、被告双方经过举证、质证,法庭调查、法庭陈述、法庭辩论、法庭调解阶段,整个庭审活动有条不紊地进行。最后,经过法官的调解,原、被告都得到了满意的结果。
在此次案件办理的过程中,法官从被告在监狱服刑为切入点,以家庭亲情作为指引,使案件得以顺利调解,同时法官还希望被告能够心怀希望,永不放弃,早日走出高墙隔离的世界,去积极面对崭新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