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兴隆农垦法院在“三年发展规划”中,以能动司法、和谐司法理念指导审判实践,采取有效措施服务于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相继开展了打造“服务型”法院和“服务大局年”等活动,将服务重心放在为现代化大农业发展建设服务上,为涉农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审、快执,赢得了当地党委和辖区群众的赞扬和信任,共收到了感谢信167篇锦旗27面。今年8月9 日,黑龙江省电视台新闻频道播出了我院能动司法、服务大局的好做法。
一是强化司法服务。我院狠抓审判执法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审结了郜某某、苗某某、宗某等一大批在辖区内有较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加大了对严重影响辖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犯罪的惩处力度;公开审理和宣判以江川农场农业承包纠纷为典型的涉农案件,避免了大量强抢强种案件的发生;成功调解了友谊农场与双鸭山水泥厂24600吨水泥买卖合同一案,保证了通乡公路建设的按期完工,为五九七农场调解收回了纠纷达十多年之久的2900多亩土地等一批较有影响的民商事案件;开展保春耕生产“执行会战”,一举执结涉农案件33件执行回款120万元。三年来,通过审执案件为农场挽回经济损失3千余万元。
二是做好诉前服务。围绕管理局“五局战略”目标,把管理局的难点当做法院工作的重点,对涉及垦区发展的法律问题当好参谋,对不能受案的,主动介入化解矛盾纠纷。在小城镇建设中,主动担当协调拆迁钉子户重任,保证了局直红兴隆东兴小区、阳光小区等城镇建设改造工程的顺利完成。红旗岭法庭积极参与农场小城镇建设作化解协调工作,一次就为农场实现无矛盾拆迁达上千户。积极开展“访企业、提建议、促发展”活动,将辖区内有代表性的20家企业请进法院座谈,深入到30余家企业走访调研,派员参加管理局清欠小组走访了12个农场并提出针对性建议。三年来,诉前调解群体纠纷15起,诉前调解案件755件,指导、移送相关部门处理案件346件,提出司法建议70多条,并得到有关单位的重视和采纳。
三是落实司法为民。积极开展各种利民、便民、为民服务活动,使辖区群众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司法服务。加强法院窗口建设,累计投入48万余元完善了电子显示屏等导诉设施,设立了立案、预约开庭热线电话服务。主动深入到管理区、作业站、田间地头和当事人家中巡回审理案件483件。北兴法庭在农场公安分局交警中队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驻队巡回法庭”,参与确认交警交通事故调解纠纷40件、立案审结16件,涉案标的额400余万元。积极拓宽服务渠道,从单一审判转向多元化服务。通过上法制课、开展法律咨询、现场走访、电话答疑、集中座谈、法官巡讲等多种形式,提供利民便民服务1000余人次,对外法制宣传14场次,给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讲专题法制课22次,设立青少年维权岗11个,开展社区矫正189人,缓减免诉讼费1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