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单位秦皇岛华亚实业有限公司、秦皇岛润亨贸易有限公司,被告人张文江在公司正常经营并有大量资金周转的情况下,不履行义务,不如实向执行机关申报债权,属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判处秦皇岛华亚实业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秦皇岛润亨贸易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张文江两年六个月”。2017年7月20日上午,农垦中院打击拒执犯罪新闻发布会举行。
当前正处于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阶段,今后,对于拒执犯罪,农垦两级法院将建立常态化打击机制,并定期组织集中宣判,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形成震慑效果。此外,农垦中级法院还将继续强化拒执犯罪联动协调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等单位的配合,形成合力打击拒执犯罪的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