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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 开展执行工作司法解释学习活动

  发布时间:2018-04-13 10:53:42


    2018年4月12日,农垦两级法院执行干警对最高法出台的三部执行司法解释进行学习。

    为更好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最高法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担保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三部司法解释并于2018年3月1日起实施。为全面学习贯彻文件精神,农垦中院执行局组织了此次学习活动。

    农垦中级法院相关负责人分别就三部司法解释了全面讲解,对涉及的担保事项、实现方式、担保期间、追偿权等实践中做法不统一的内容进行详细阐述,并提醒大家在以后办案过程中注意区分执行和解与执行外和解、不得以和解协议出具以物抵债裁定书等事项。执行干警专心听讲、认真记录,并对执行活动中遇到的问题积极探讨并结合新出台的司法解释进行交流。通过此次学习,对执行实践工作起到了良好的指引作用。

责任编辑:侯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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