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本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及时掌握新民诉法的立法精神和具体规定,提高审判人员对修改后法律条文的理解与适用能力,确保新民诉法在法院审判工作中得到正确、全面、有效的贯彻执行,九三农垦法院院党组研究决定,组织全院干警集中培训学习《民诉法修正案》的基本内容。
在此次培训中,授课人员对管辖、回避、送达、证据制度、公益诉讼、审判监督、小额诉讼等对民事诉讼程序具有重大影响的亮点问题进行了重点讲解,并从不同角度对新民诉法进行了全面的解读,共同探讨和总结了民事诉讼审判实务经验,围绕民事审判工作如何适应新规定的要求等问题展开了深入的探讨,力求全面掌握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内容、领会民事诉讼法的修改理念。在培训过程中,干警认真学习做笔记,并结合现行相关的民事诉讼法律规定和办案实际谈了自己的看法。干警们一致表示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学习好、理解好、适用好修改后的民诉法,积极提升司法能力,努力让民商事审判质量再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