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九三农垦法院对刘某龙、刘某庆、陆某伟、张某华与汪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进行强制执行。经过执行干警一番耐心劝导后,被执行人最终主动偿还27万元欠款并给付申请人汪某利息3万元。
2018年8月,汪某在多次向被执行人催讨无果的情况下,将四名被执行人起诉至九三农垦法院要求偿还借款本金27万元及利息。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向刘某龙、刘某庆、陆某伟、张某华等四位被执行人下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内履行给付义务,多次明确告知拒不履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已在案管系统中冻结了被执行人账户存款23万余元,但不足以清偿申请人汪某的全部申请标的,因四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并一直躲避执行,致使该案陷入困境。
12月10日上午, 执行干警第四次找到被执行人刘某和陆某,明确告知,如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还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之前还一再坚持不履行的刘某和陆某,在听到强制执行、拘留、罚款等字眼后沉默了许久,带其到派出所录入信息后,态度明显缓和。觉察到这一变化,执行干警立即对刘某和陆某进行法律教育、权利义务等方面逐一加以劝导,最终刘某和陆某给付了欠款及利息。
一件看似很平常的民间借贷案件,执行干警数次上门,找准执行的良机,最终才得以顺利结案,使权利人的利益得到了及时维护,彰显了司法的公正与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