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树银花合,星桥铁锁开。暗尘随马去,明月逐人来。”九三人民法院于2月19日上午利用微信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三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受害人当庭得到部分赔偿款4万元。至此,一场持续近两年的纠纷终于在元宵节圆满化解。
2017年4月,李某驾驶的摩托车与王某驾驶的机动车相撞,造成李某腿骨骨折。李某随后到九三人民法院起诉王某和黑河某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10余万元,并申请伤残等级鉴定。但由于王某无力承担取出内固定物的二次手术费用,伤残鉴定机构始终拒绝进行鉴定,王某也无法通过诉讼及时得到赔偿。九三人民法院民事法官从当事人现实情况出发提出“原告先就医疗费用主张权利、被告先行给付一部分赔偿款”的调解方案,获得三方当事人认可。但保险公司提出来无法到庭参加调解,法官遂决定采用微信方式进行远程调解,有效化解这起民事纠纷。结案后,法官还将继续协调保险公司,确保受害者在最短时间获得保险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