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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不求人“春雷”行动丨建三江人民法院:春雨润法威 雷厉奔千里 行之须有效 动则必达标

  发布时间:2019-05-31 14:29:49



建三江人民法院启动执行工作“春雷行动”,按计划集中所有执行干警,以2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为突破口,到前锋农场沿线突击执行。

    近日,申请人巨某突然给执行局打来电话,称在大庆市发现法院已经查封档案的被执行车辆。这一突发情况打乱了原有执行计划,为了远近行动都不耽误,付廷彦局长决定“春雷行动”临时分成两组,一组由执行法官刘勇带队,按原计划执行,另一组由局长亲自带队立即奔赴700公里以外的大庆市。

    2018年3月15日,建三江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巨某与被执行人付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发现,在2017年7月24日申请人巨某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该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付某名下黑D00C92斯巴鲁森林人越野车档案。接下来案件四查财产发现,被执行人付某名下财产只有这台车,且人、车均已下落不明。

    2019年5月6日,申请人巨某给执行局打电话,称在大庆市发现黑D00C92车辆行驶记录,请求法院派人扣押该车。为了稳妥起见,执行局要求申请人密切关注车辆动向,一旦发现车辆立即电话通知执行局。

    2019年5月10日,申请人再次打了电话,提供该车辆在大庆市让胡路区出现,并已实时跟踪该车辆,请求法院紧急出警。付廷彦局长立即抽调四名执行员,亲自率队驱车前往大庆市。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信息,付廷彦局长立即会同执行人员在途中制定三套行动方案:第一、到达车辆停放地点就近寻找被执行人,发现后责令其配合将车辆存放法院指定地点。如果被执行人拒不配合,可以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取得车辆钥匙和遥控器,依法扣押该车辆;第二、如果被执行人不出现,立即启动技术开锁措施。开锁过程中被执行人出现可以令其配合执行,拒不配合仍可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扣押该车辆;第三、根据该车辆的特点,预定一辆牵引车,必要时将该车强制牵引到指定地点依法扣押。途中将三套执行预案告知申请人,令其按照预案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10时02分,执行车辆行至佳木斯时,由于前方车辆出现交通事故被迫停车等待。为了确保顺利执行,局长立即告知申请人堵车情况,令其做好连夜执行的准备。通知技术开锁人员和牵引车辆做好夜间工作准备。

   13时30分,执行车辆行至距哈市90公里处发现车辆加速缓慢,二、四、六档打滑。为了确保车辆安全,局长决定进入哈市对车辆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发现执行车辆倒挡也没有了,已经不能进行行驶,经4S店维修评估,修复需要次日完成。前方车辆已经找到,不及时扣押可能会再次消失。情况紧急,付廷彦局长立即向农垦中院谢恩良局长电话求助。通过谢局长协调农垦中院和青年法庭车辆,青年法庭宋庭长伸出援手,将法庭车辆借给执行局使用。为了不耽误时间,执行干警们立即打出租车赶往青年法庭。15时30分,执行小组再次出发,17时30分到达大庆市车辆停放小区。

    到达车辆停放在小区,通过询问小区住户得知该车最近没有在此停放过,也没有人认识该车辆主人。经过一个多小时等待被执行人仍未出现,通过分析当晚被执行人出现的可能性不大,第二天是周六,被执行人很可能起的很晚或不出行。于是局长决定启动第二套预案,通知技术开锁人员到达现场,一边开锁,一边等待被执行人出现。开锁人员到达后,通过对车辆观察说技术开锁大概需要5-6个小时,要求法院干警出示工作证后立即开始工作。

    通过一个多小时解锁,该车达到了可以拖拽的状态。由于当时小区饭后散步人员较多,为了不影响小区人员出行局长指示将车拖拽至该小区对面学校旁一条无人的道路上进行技术开锁。

    晚11时30分,车辆成功启动。通过询问解锁开锁人员得知,该车被其他人安装了GPS定位设备。为了安全起见,局长决定不在大庆住宿,连夜赶往哈尔滨市。5月11日凌晨2点抵达农垦中级人民法院,将车安全扣押在中院院内。

    5月11日7时整,所有执行干警准时起床。一部分干警去4S店查看修车情况,另一部分干警去青年法庭交还借用车辆。11时20分出发,下午18时到达建三江,将车扣押在建三江公安局看守所车库内,等待评估、拍卖。

    此次执行,历经22小时,行程1400多公里,得到农垦中级人民法院和青年人民法庭的鼎立协助。该案是建三江人民法院“春雷行动”的首执案件,该车辆的成功扣押为“春雷行动”打响第一枪,对其它案件的被执行人起到威慑作用,达到了“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许超    

文章出处:建三江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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