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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次登门做工作,老父替儿把债还

  发布时间:2013-01-06 15:50:20


    “真没想到你们法官办案这么辛苦、执着,是你们的诚意打动了我,这笔钱我替我儿子还了”。当被执行人孙某的父亲将24000元钱交到普阳法庭梧桐河办案组的法官手里时,一起三年的执行积案终于执结完毕。

    2009年被告孙某与原告庄某因琐事发生纠纷,孙某将庄某打伤后便下落不明。该案经判决后,因孙某下落不明,且无可供执行财产而使案件陷入僵局,只能暂时中止。执行法官并未因此气馁,连续七次上被执行人孙某的父亲家询问被执行人孙某的下落,了解被执行人孙某有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虽然孙某的父亲并不知晓自己儿子的下落,也提供不出孙某的任何财产,但孙某的父亲被法官不辞辛苦接连七次上门的精神所感动,主动要求替儿还债,后经法官做工作,庄某放弃了部分请求。最终,孙某的父亲替儿履行了24000元的债务,一起三年积案终于得以执结。

责任编辑:韩瑞晔    

文章出处:宝泉岭农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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