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绥北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姜某、罗某等5名被告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该案系绥北人民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审理的首起涉恶案件。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姜某纠集罗某、董某等人多次在哈尔滨市采用故意打砸滋扰、故意殴打他人等手段,暴力讨要非法债务,实施非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的犯罪、违法行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形成恶势力。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在全面听取公诉人和被告人、辩护人主张的基础上,组织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根据法庭调查阶段审查的事实,引导控辩双方围绕本案焦点进行陈述和辩论,依法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各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整个庭审过程庄重严谨、规范流畅、秩序井然,持续了4个多小时。由于案情复杂,合议庭将对该案认真评议后择期宣判。
绥北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国,部分干警、被告人家属共计30余人旁听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