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1日,原告王某与被告费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一案,因费某不主动履行债务,经申请保全人王某向法院申请,法庭立即采取保全措施,保全被告的5.34公顷水稻,因立案时水稻并未收割,庭长每日都联系连队队长询问粮食情况,是否收割,是否放到场院。
10月21日,经询问,保全的粮食已收割,被告将保全的粮食放到场院,法庭庭长带领法庭干警立即驱车赶往存放粮食的地点,到现场细致的查看被保全粮食的情况,干警认真拍摄保全的粮食,将这起保全案件的执行工作顺利圆满的完成。切实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绥北人民法院“以保促审”,旨在维护司法权威,保护司法权威,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执行工作进一步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