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
尚法君只知道微信可以
聊天、支付、卖萌、发广告
但是今天
尚法君长知识了
微信居然可以调解案件啦
快来,一起围观去~~
案情简介
王某与被告李某是朋友关系,李某因生意周转困难,向王某借款5.9万元,承诺于2018年底前还清。还款期限届满后,王某多次追索欠款未果,故于2019年10月将李某起诉至宝泉岭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本案主审法官张金德积极与被告沟通协调,告知其拒绝履行到期债务将产生的法律后果。在张法官耐心细致的协调下,被告李某逐渐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希望在法官的主持下可以妥善解决该起纠纷。考虑到被告一次性清偿欠款确实有困难,主审法官又与原告沟通,希望原告适当放宽还款期限。最终双方都愿意采取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注:原被告姓名均为化名
微信调解
然而,在准备进一步调解时又出现了新问题,被告李某虽同意调解,但他目前在广西柳州打工,近期难以请假回来参与诉讼调解。张法官考虑到本案的实际情况,建议双方采取远程调解。在征得双方同意的情况下,近日,普阳人民法庭对这起民间借贷案件进行微信调解。
12月4日上午9:30,普阳人民法庭审判庭的法槌如期响起。与以往庭审调解不同的是被告席上没有当事人。而本案的法官、原告都埋头注视着自己的手机,做起了“低头族”,和该案被告在手机上视频调解。在张法官的调解下,不到三十分钟,双方当事人就达成了调解协议。
近年来,宝泉岭人民法院努力打通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以“让数据多跑路,让老百姓少跑腿”为目标,我院不断探索司法为民的新方式和新手段。而借助“互联网+”平台及“微信调解”等方式开展的“远程办案模式”,从某种程度打破传统庭审的空间限制,让老百姓足不出户,真切体会司法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