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大荒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派人将写有“优化营商环境,维护企业利益”的锦旗到送绥北人民法院。商贸集团公司对绥北人民法院依法保护辖区企业利益,维护企业权利,为企业挽回损失的行为表示衷心感谢并给予高度评价。
案情简介
被告人梁某利用在商贸集团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湖南北大荒公司股东会议上加盖伪造的印章方式,变更湖南北大荒公司股东工商登记,私自将商贸集团公司列为湖南北大荒公司股东。因湖南北大荒公司与邹某发生债务纠纷,邹某申请执行后,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将商贸集团公司账户内的资金予以扣划。绥北人民法院在审理梁某伪造公司印章一案中,查清梁某的犯罪事实,依法惩处了被告人梁某,为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挽回经济损失4500万元,依法维护了辖区企业的利益。
在今后的工作中,绥北人民法院将继续立足本职,强化创新,为助力垦区营造公平透明、更富效率、更加便利的法治营商环境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