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件专项救助款集中发放日正式启动,在建三江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兼执行局局长苏长权、执行局负责人刘勇的带领下,建三江人民法院执行局集中向申请执行人发放专项救助款15万元。
多年来,道路交通事故的意外发生使许多家庭痛失亲人,精神上也承受着巨大痛苦,部分受害人赢了官司也因被执行人无能力履行而得不到赔偿,生活的断臂让一些本不富裕的家庭陷入极难困境,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极大的降低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为了解决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的问题,给予精神慰藉,在黑龙江省高院的组织下,省人大常委、省财政厅等单位的支持下,建三江人民法院按照严格的审查程序,上报了符合道交专项救助条件的申请执行人,经上级法院审批后,15万元救助款全部到位,并在第一时间发放到申请执行人手中,他们有的身患重病,有的生活困难,苏长权副院长对他们说道:“这些钱不多,但希望能对你们的生活有所帮助、有所依靠,并感谢你们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努力的认可。”在这个风暖六月的季节,建三江地区的法律守护者建三江人民法院,为人民群众送去了另一份暖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