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
一个家庭中的情与理、鸡毛蒜
时常难以评断
“没外人”有时候才是最大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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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张某因病去世,其名下有一笔存款。其妻子费某表明,张某留有口头遗嘱:该存款全部留给费某。但由于疫情原因,父亲去世时五名子女没有在身边,没听到父亲的口头遗嘱,不同意将该存款全部留给费某。无奈下,费某将五个子女诉至九三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的方式与双方进行沟通,解开了双方的心结。因被告中有二人在外地,法官决定利用“云间”系统对本案进行审理,其中四名当事人通过手机视频端口参加庭审。最终,五被告均同意由原告单独继承这笔存款,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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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郭某因病去世,留下一处平房。其长子郭某乙一直居住在该房屋中。近期,郭某的老伴倪某和四个女儿要求对该房屋进行分割。因该房屋最初是由郭某乙出资购买,郭某乙遂将母亲和四个姐妹诉至九三人民法院,要求将该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
九三人民法院查哈阳人民法院法庭受理了该案件,在得知倪某年事已高,且腿脚不便后。承办法官决定上门开庭。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该房屋由郭某乙单独所有,其母亲和姐妹放弃继承。
离婚、继承、抚养权、赡养……
家事审判往往掺杂着“亲情”纠葛。
九三法院将不断更新家事审判理念,
在解决纠纷的同时着力修复家庭关系。
民法典继承编六大亮点
1 扩大遗产范围
《民法典》删除此前对遗产的列举,以“合法的财产”一言概之,扩大了遗产的范围。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公民财产类型、财产形式日益丰富、增多,虚拟财产等新型财产可纳入遗产范围。(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2 丧失继承权受遗赠权可“失而复得”
《民法典》新增丧失继承权情形的同时补充规定了宽宥制度。被继承人已知继承人对其实施了相应的违法行为,却愿意对继承人的过错行为予以宽恕,恢复其已丧失的继承权,应对其意愿予以尊重。(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3 扩大法定继承人范围至侄、甥
为了财产更多流转在血亲家族中,而非收归国家,《民法典》将代位继承扩大至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形,使得被继承人的侄、甥获得第二顺位法定继承人资格,突破了原先晚辈直系血亲的限制。(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4 增加打印、录像遗嘱新形式
《民法典》增设了打印遗嘱与录像遗嘱两种法定遗嘱形式。(第一千一百三十六、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5 废除公证遗嘱效力优先规则
为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愿,《民法典》修改了遗嘱效力规则,删除了现行继承法关于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以更好保护民法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第一千一百三十五、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6 增加遗产管理人制度
为确保遗产得到妥善管理、顺利分割,更好地维护继承人、债权人利益,增加规定了遗产管理人制度,明确了遗产管理人的产生方式、职责和权利等内容。(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