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热力供暖理应缴纳供热费,
然而房主身患疾病无经济来源。
这样的情况是否“无解”?
看九三人民法院如何调解!
近日,黑龙江省九三农垦某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将郭某诉至九三人民法院,要求其支付2015年至2019年的供热费用合计9300元。
本院嫩北人民法庭受理了本案。承办法官在审理过程中了解到,被告郭某已于几年前与妻子离婚。且因其患有脑卒中,目前生活状况十分艰难。生活自理都成问题,更别说赚钱了……
考虑到郭某的现状,承办法官与原告公司进行了沟通,希望其能减免郭某部分供热费用。最终在法官的努力下,原告同意减免大部分费用,仅收取4000元。
同时,承办法官还与郭某的女儿取得了联系。郭某女儿态度十分激动,表示自己生活并不富裕,每月支付父亲的生活费用已经仁至义尽。明确表示拒绝帮助父亲支付供热费。面对这样的情况,承办法官多次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对郭某女儿进行劝说。不仅是为了涉案的供热费,也是为了郭某日后的生活考虑。
最终,在法官多次劝说下,郭某女儿终于解开心结。不仅同意帮助郭某支付之前5年的供热费用,还承诺会为父亲缴纳今年的供热费,并在今后对父亲多一些关心照顾。至此,本案顺利结案。
九三人民法院将继续用实际行动
践行“打官司不求人”庄严承诺
更好的传递司法温度
服务辖区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