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2019年七月的一天,王某因前一日被蒋某饲养的蜜蜂蛰伤而心怀不满,于是产生将蒋某家蜜蜂药死的想法,随后王某让朋友帮忙代买杀虫药,当日22时许,王某穿戴好事先准备的雨衣、裤子、棉鞋、手套,拿着一把斧子和一瓶“霸道”牌杀虫农药前往蒋某家,将蒋某家院内大小蜂箱共计14箱用脚踹倒,并将杀虫农药撒入蜂箱内,将14箱黑蜂全部杀死。经鉴定: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3 800元。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罪名成立,其到案后供认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王某积极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王某符合缓刑的条件,可以对其宣告缓刑。
故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以案释法
很多人毁坏财物,可能就是为了泄愤,以为砸坏了东西,进行民事赔偿就可以了,其实不然,毁坏财物的行为很可能构成犯罪,最高可判7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官微提示
故意损坏财物罪是明知故意而犯下的罪。情节严重的将构成刑事犯罪。希望大家严守法律底线,切勿因一时冲动伤人伤己,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