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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学习后的再认识

  发布时间:2012-04-05 14:53:19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中的先进分子组成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是中国先进文化、思想、生产力的代表,代表全国各族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我生长在红旗下,从小接受党的思想教育, 学习雷锋、助人为乐的传统教育,使我树立了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参加工作后,看到老党员默默地为党的事业无私奉献,更加激发了我要全心全意为民服务动机。只有向优秀的老党员不断学习,不断接受先进文化、思想的教育和洗礼,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此我向党组织提出了入党申请,经过党组织的精心培养、教育,我于1990年10月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党员。
    我于1983年7月参加工作,同年9月因工作需要被组织调入农垦中级法院工作,把我从书记员培养成一名法官。到法院工作后,开始接受法律思想教育,公平正义是法律的价值追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法官的神圣职责,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和心态是法官的良知。在法院党组的培养教育和老法官的言传身教下,我深深体会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群众排难解纷是神圣而光荣的职责,使我感受到作为一名法官的神圣与自豪,通过二十多年的司法实践,我逐渐认识和热爱上了法律工作,为自己是一名法官感到光荣。
    改革开放的今天,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走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现代化中国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鸿基伟业,法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就是为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在这个蓬勃发展的年代,我们要为党的事业、民族大业而努力奋斗,以饱满的热情、踏实的工作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我们是人民的法官,人民赋予了我们执法的权利,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我们手中的司法权来自于人民,我们就要为人民掌权,为人民执法,通过我们公正廉洁的执法行为,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最高宗旨。

责任编辑:韩瑞业    

文章出处:黑龙江农垦中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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