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早上,绥北人民法院红光人民法庭庭长武常海刚到单位,手机铃声就响了起来,电话里一个执行案件的申请人称,该案的被执行人1月份退休了,有退休工资可供执行。武常海接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后,第一时间带领干警赶到红光农场社保局,查询被申请人的退休工资银行卡号,并通过执行查控系统对该账号予以冻结。
在给被执行人送达法律文书时,因被执行人住在离场部较远的山区,加上当地前几日降雪较大,道路十分难走,车辆不时陷入雪中,干警们一路推一路行,历时两个多小时,才到达被执行人的住所地附近,由于前方道路车辆无法通行,干警们只能趟着没脚踝深的积雪前行。
找到被执行人后,干警们向其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同时干警们了解到被执行人现在生活困难,身体有病,除退休金外无其他生活来源,如果只保留其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工资,被执行人的生活将难以为继。执行法官武常海电话联系了申请人,向其说明了被执行人的生活现状,经过沟通,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和解,被执行人每月留下1000元生活费,用剩余的工资偿还申请人的欠款。
红光法庭的这次执行秉承了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通过有力度又有温度的执行方式,在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院司法权威的基础上,又切实维护了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权利,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认同感,让冰冷的法律拥有了温度与暖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