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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农垦法院细化审委会讨论案件流程

  发布时间:2013-03-13 11:14:50


    为提高案件质量,提升司法能力。齐齐哈尔农垦法院细化了审判委员会上会案件流程。流程规定:对需要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要求主审人先向主管副院长请示同意后,由主审人带着全部卷宗材料和审理报告。由主管副院长召集相关科室人员先行对审理报告进行讨论、分析。对不合格的地方当面进行修改,有问题当面指出。对审理报告中的优点和不足进行总结。坚持“层层把关出成品,仔细研究出精品”的理念。要求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审理报告必须做到“格式规范、语言严谨、法律关系明确、说理透彻、思路清晰”。符合要求的审理报告才提交到院长,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最终由审管办确定讨论时间,并在讨论前五天负责将审理报告发放到各委员手中,要求各委员写出对本案裁判结果的书面意见。审管办还要对每次讨论的案件最终形成会议纪要,对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时的焦点问题进行归纳总结。

    通过一段时间的运行,杜绝了过去审理报告中常出现的格式不规范、错字、别字、漏字、法律关系不明确、语言不通顺等低级的错误;改变了有的案件一次讨论不下来,反复讨论的现象,缩短了审委会讨论案件的时间,提高了办案效率;通过面对面的沟通交流对提高法官的办案能力,办案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使以往办案人员不认真、不负责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责任编辑:韩瑞晔    

文章出处:齐齐哈尔农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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