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应同甘共苦的夫妻,只剩一人面对……这样的债务究竟该如何处理?一起来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首先应当看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规定,一方去世,生存一方应当对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如果是丈夫的个人债务,那么妻子继承丈夫遗产的,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超出遗产实际价值部分,妻子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妻子放弃继承的,对丈夫的个人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规定,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