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肖院长关于在中院机关开展“争上游”活动的通知精神,认真践行“力争上游,三优一满意,深化岗位之星”工作主题,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结合我工作实际,努力争取,力争上游。
一、深化认识 高度重视
“三优一满意”即“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让群众满意”。“三优一满意”是我院创先争优的价值取向和目标,是我院深化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三优一满意,深化岗位之星”竞赛活动主题,进一步强化群众意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能力,真正把我院建设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法院。
二、注重结合 统筹安排
开展“三优一满意”活动与深化“岗位之星”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全院行动一盘棋、全员参与一条心,促进“三优一满意”活动的有序地开展。要抓好活动开展与执法办案的有机结合,以执法办案的社会效果来检验活动的成果。要突出实践特色,统筹兼顾工作,以活动的开展增强队伍司法能力,促进执法办案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立足群众 严格标准
群众满意不满意是检验“三优一满意”活动效果的重要标准。坚持以群众满意为导向,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提高司法服务水平的新要求,突出司法为民服务这个重点,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努力做到司法便民,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我院“三优一满意”活动带来的新变化。
四、细化措施 扎实推进
一、努力学习审判业务知识。认真落实“三优一满意”活动,更应加强审判业务知识的学习,只有通过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解决案件及当事人反映的问题,才能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工作效能,解决群众正当权益不能及时实现的问题,以深化审判管理为契机,进一步整合司法服务资源,不断提升审判效能,坚决杜绝 “窝案拖案”现象,使群众实体权利得到及时保障。采取在工作内设置醒目的审限提示等方式,通过高效的执法办案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增强服务意识。消除存在的“法院为国家审判机关,非窗口服务部门”的思想,转变落后思想观念,不断加深对群众的感情。要掌握新形势下民意表达的特点和规律,更新观念,转变作风。在接待当事人及来访者等活动中以热情的笑脸、文明的言行、周到的服务塑造优质服务窗口形象,为广大群众提供一份真情的司法服务。
在过去的一年很荣兴被院里评为“岗位之星”。在面对荣誉的同时,也深知荣誉只是过去的工作轨迹、荣誉只是我前行路上的鞭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