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建三江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了11起危险驾驶类刑事案件,法官丁立昌独任审判。
速裁程序虽然简化了庭审,但仍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程序选择权以及最后陈述的权利。庭审中,承办法官核实被告人身份信息,告知被告人诉讼权利,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并发表量刑建议,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案件当庭宣判,使用了通俗易懂的“表格式”刑事判决书,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判。平均每起案件庭审用时不到十五分钟,案件从检察院提起公诉到法院立案、送达、开庭审理、宣判、公安机关收监执行仅花费4天时间。通过集中诉讼、集中审理的方式,使案件办理全程提速,简化了审理程序,节约了办案时间,提高了诉讼效率,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案件 “一站式”审结。同时也使被告人从繁杂的诉讼程序中解脱出来,节省了多次往返的时间和费用,被告人当天即可得知审判结果,避免了不必要的担心和焦虑。老百姓最关心的就是案件的效率和结果,简单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即是从真正意义上为群众办实事。
在日后的审判工作中,建三江人民法院将认真总结速裁程序适用的审理经验,在“简化程序但不减少权利”,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益和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健全刑事速裁程序运行机制,提高速裁程序适用率。在缓解办案压力的同时,更好地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实现司法公正与办案效率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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