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是党史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具体体现,为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的转化,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做实做好。近日,建三江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爱军一行三人走进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三江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上门一对一的司法服务。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三江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年,经营发电、供热、蒸汽、供热管道安装维修等,现有员工408人,在推动建三江经济发展、提供就业机会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示范效应。
会上,王爱军详细了解建三江热电厂的经营状况和服务范围,提醒企业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注意防范法律风险,发生纠纷后要依法及时维权。企业相关负责人咨询了履行供热合同中遇到的难题,王爱军从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变更等方面做了详细的分析和解答。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感谢专程来到企业,从法律专业的角度指导工作,提高了企业依法管理、依法推权的意识,欢迎经常送法进企业。
下一步,建三江人民法院把党史学习教育和工作实际紧密结合,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办实事,用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