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践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服务宗旨,努力提高辖区人民群众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近日,红兴隆人民法院卫星人民法庭组织干警们来到辖区人流较为密集的大型购物超市,摆摊设点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与服务群众活动,为来往群众解读《民法典》相关规定,助力人民群众依法维权。
结合辖区案件特点,卫星人民法庭挑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制作了普法宣传单,重点对借款利率、高空抛物、小区公共收入、见义勇为等具体规定做出了介绍和解读,以发放宣传单和现场释法答疑为主要形式,与来往群众展开互动交流。活动中共发放宣传单近300余份。干警们还为附近商户解读了《民法典》中涉及买卖合同、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努力引导辖区群众能够更好地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习惯。
“我以前通过网络或电视对《民法典》有一些了解,今天跟法庭的同志面对面交流,又加深了认识。今后遇到纠纷,一定想着用法律来维权。”到超市购物的高某这样说道。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在推进《民法典》贯彻实施过程中的作用举足轻重。红兴隆人民法院将在今后的审判实践中,既当贯彻者,又当宣传员,让《民法典》真正走进人民群众心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