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兴隆人民法院干警在执行局副局长姜泽望的指挥下迅速集合完毕,前往位于八五六农场某小区内的涉案房屋进行腾房。
申请人孔某与被申请人叶某于2018年5月经法院判决离婚,房屋判给申请人孔某,但三年过去了,被执行人始终不肯搬离,申请人无奈,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叶某,告知其尽早腾空房屋,主动配合执行工作,但叶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中的义务。为了保障申请人孔某的合法权益,红兴隆人民法院发出腾房公告,并依法进行强制腾房。
执行过程中,法院多次发出腾房公告,叶某仍拒不腾空房屋。法院执行局在制定缜密的执行方案后,决定强制腾房。行动当天,腾房过程紧张有序,执行法官带着开锁公司人员、公证处人员以及搬家公司人员一同前往现场,对屋内所有物品逐一清点、拍照并进行登记,请公证处对物品予以公证。整个行动有序进行,经过5个小时的紧张作业,顺利将房屋腾空,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权威。
下一阶段,红兴隆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式,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积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院生效判决的权威和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