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辩 状
发布时间:2013-03-25 11:27:39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起诉提出答辩用)
答辩人
因 一案,
提出答辩如下:
答辩人:
年 月 日
注:1、本答辩状供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民事起诉提出答辩用,请用黑蓝钢笔或黑色中性色书写。
2、“答辩人”栏,均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详细住址、联系电话等。法人、组织或行政机关的,应写明其详细名称和所在地址。
3、答辩状副本份数,应按原告的人数提交。
责任编辑:韩瑞晔
文章出处:宝泉岭农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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