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司法,为民服务,建三江人民法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前哨人民法庭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现场查证保民生,拉近法庭与群众距离,维护群众利益,把司法为民落实在执法办案的具体实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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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建三江人民法院前哨人民法庭受理一起由原告李某诉被告某保险公司以及个体户郭某关于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在案件中被告驾驶黑DXXXXX解放牌重型自卸货车(在保险公司投保)在原告经营的修车铺内将原告砸伤造成重伤,住进建三江人民医院,现由原告支付医疗费,法庭立案后,因需要了解案件实际情况,做出公平公正的裁决,前哨人民法庭庭长高冬带领干警进行现场取证,向当事人了解案发情况,为后续的审判工作做好准备,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司法的公正性。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前哨人民法庭会继续秉公执法,继续做好便民服务工作,踏踏实实落实好“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理念,真正做到初心不减、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