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农垦法院为了从根本上提升案件质效、化解矛盾纠纷、避免上诉信访事件的发生,维护司法公正和公信,充分抓好案件判后答疑、案件上诉复核、案件挂帅协调工作。积极开展“三项措施”,实现案结事了。
一是抓好案件判后答疑。对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判决案件,及时地做好判后答疑解惑工作。判后败诉方情绪激动,是滋生上诉、上访心理的蜇伏期,如能耐心、细心、恰当地判后释疑,促使当事人理性地接受判决意见,从内心化解疑惑、消除抵触情绪和错误想法,就可能让败诉方息诉服判,从而避免因判后情绪化而引起上诉、涉访事件的发生。
二是抓好案件上诉复核。对当事人提起上诉的案件,由庭长和承办人带卷到法院进行业务庭和审委会逐级复核把关,如果发现确实存在问题,启动再审程序,将案件质量问题消化于内部,防止瑕疵案件“带病出院”,避免更审改判案件的发生。
三是抓好案件挂帅协调。对仍有调解余地的拟判决案件,在法律文书送达之前,由庭长继续组织调解,“以判促调”,做最后的努力。必要时,由业务庭长、主管院长、院长面对面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三年来,通过挂帅协调成功调解的案件共23件,提高了调撤率,降低了上诉率,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