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兴隆农垦法院根据新《民事诉讼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积极探索小额诉讼程序案件的审理规范,相继制定《小额诉讼须知》、《小额诉讼举证通知书》、《小额诉讼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样式,保障双方当事人权利的同时,节约审判资源,为审判提速。并于近日依法审结本院第一起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取得了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的成功经验。
该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原系夫妻关系,被告因车辆运营缺乏资金向原告借款8 000元,承诺于2012年9月30日前还款,逾期未还款原告诉至法院。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释明小额诉讼程序为一审终结案件,双方虽已离婚,原告在被告经济困难的情况下积极帮助被告,被告应当履行承诺,积极还款。经过充分的释法说理,被告当即回家取回来现金8 000元当庭给付原告,原告自愿承担案件受理费25元。
此案体现了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的价值,不仅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同时促使双方当事人积极实现了诉讼参与各方程序效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