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沙河农场将一面写着“守初心办案公正、记使命为企解忧”的锦旗送到了绥北人民法院执行局,以表达对执行法官的真挚感谢。
某知名药业在成立过程中向黑龙江省沙河农场借款200万元,借款到期后,该药业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沙河农场将该药业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该药业应于2018年2月、12月份二次向沙河农场偿还该笔借款。但因该药业并没有按期履行还款义务,黑龙江省沙河农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叶长青考虑到如对企业采取查封账户、纳入失信人名单等强制措施,将影响到该企业的生产经营。于是多次找到该企业负责人,讲解其自动履行还款义务的好处和法院强制执行给企业的发展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该企业负责人认识到自身错误的同时,被法官为企业着想的工作态度所感动,一次性偿还申请人借款本息2206911元,此案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