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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红兴隆人民法院: 法理情相互结合 巧调解为民解忧

发布时间:2021-08-09 09:27:29





    “我真的没想到,这么多年一直没有解决的纠纷,今天开庭一个多小时就调解下来了。”近日,在红兴隆人民法院牡丹江人民法庭响起了原告王某激动的话语。或许在外人看来,一个小时就能调解下来的案件想必很轻松,但是我们根本无法想象主审法官为了这短短的“一个小时”,付出了多少的努力。

    原告王某与被告魏某是多年好友,王某受魏某所托,帮助魏某装修其名下的公司。本着多年的好友情谊,王某没有选择与魏某签订明确的劳务合同,而是帮魏某干了一场“人情工程”,殊不知隐患就此埋下。在工程竣工后,被告魏某本应向原告王某按时支付工程相关款项,然而魏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拖欠,而且这一拖就是几年。面对拒不给付工程款的魏某以及向自己讨要工资的施工工人,被逼无奈之下王某将魏某诉至法庭。

    主审法官在得知该案案情后,便开始着手准备大量的庭前工作。从此,牡丹江人民法庭便有了一间在深夜仍灯火通明的办公室。面对没有劳务合同的案件事实,约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面对不配合案件调查工作的被告,主审法官亲自打电话说明其中利害关系;鉴定期间更是亲自到涉案场地,在满是灰尘的环境下仍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案情。经过反复多次疏导沟通、耐心细致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引导双方尊重事实、尊重法律、相互谅解。最终,在开庭短短一个小时后,双方当事人便达成一致协议,均表示同意调解意见。随后,原被告双方均向主审法官表示了感谢。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红兴隆人民法院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党史学习教育重要内容,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扑下身子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解民忧,千方百计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文章出处:红兴隆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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