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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在网上打麻将吗?注意了!组织“麻友”网上赌博,判刑又罚款!

发布时间:2021-08-09 09:29:50



(图片来源于网络)

    随着全国进一步落实防控要求

    各地严禁集聚打牌、打麻将及其他赌博活动

    这个时候有人“别出心裁”

    通过互联网社交软件组织网上人员

    下载赌博软件、进入虚拟房间打牌赌博

    并从中抽头渔利

    对此,法律将作如何评价呢?

    身边案例

    2020年1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小雨(化名)以营利为目的,利用某麻将软件以打麻将方式组织他人聚众赌博,每局结束后小雨以1积分兑换人民币0.5元的比例,利用微信转账方式将参与赌博人员输、赢的积分兑换成人民币,在每局结算时从每人赌资中扣除人民币1元当做台费。经查,小雨组织赌博期间,累计参赌人次21321人次,共抽取台费人民币21 321元。2020年11月,小雨被公安机关在某农场抓获。

    小雨在庭审过程中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判决

    被告人小雨犯赌博罪罪名成立。其认罪认罚,且具有坦白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小雨符合宣告缓刑的条件,可以宣告缓刑。故依据刑法相关规定,判决:

    一、被告人小雨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二、对被告人小雨违法所得人民币二万一千三百二十一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此类案件的判决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利用互联网社交软件组织打牌赌博

    并从中抽头渔利

    一旦符合相关犯罪认定标准

    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赌博罪中的参与人一般较为稳定,活动一般不对社会公开、规模不大。利用互联网社交软件组织他人进入虚拟空间打牌赌博,如果达到赌博罪的认定标准,将构成赌博罪。

    法条链接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文章出处:宝泉岭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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