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辣的夏季,天热人心燥。然而定纷止争没有季节之分,红兴隆人民法院每天都走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道路上。
01 案情回顾
8月4日,中伏第15天,酷热难耐。卫星人民法庭负责立案接待的干警正在接待被执行人孔某军,他是辖区内某粮油经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他说案件一直未解决成了他的“心病”,想来履行欠款,但因不知道现在具体该履行多少,且申请人韦某云对他积怨已久无法沟通,故期望法院能居中调解。干警告诉其主动履行义务是好事,先别急,会帮助他把案件从头捋捋,算算账。
这起买卖合同纠纷自2018年在法庭立案审理后,孔某军未能履行给付义务,债权人韦某云分别于2019年、2020年两次申请执行,执行期间该粮食经销有限公司厂房等固定资产被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02 艰难的调解
经过认真细致的梳理和计算,干警告知孔某军应给付金额,孔某军认可债务数额。因为所欠债务时间较长,债权人主张高额违约利息,孔某军表示负担不起,希望债权人能够部分减免。法庭与申请人韦某云积极沟通,本着化解矛盾的原则,尽量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最大程度减少双方损失。
经沟通,韦某云同意调解,但情绪激动,态度坚决,称此笔债务拖欠多年,本金及利息均不能让步。经过承办法官和法庭干警们近一个小时的调解,最后韦某云同意让步,要求被申请人还款22万元。然而孔某军称只有20万元,双方调解陷入僵局。经过几个小时的调解,干警已汗流浃背、声音嘶哑,但仍没有放弃,从企业征信和形象再到情理法,一再向孔某军释法明理。
03 付出就有收获
8月5日,气温高达35℃。孔某军一大早就来到法庭,将22万元现金如数交给了干警。他诚恳地说:“我想了一晚上你们对我说的话,觉得很有道理,人民法庭为人民,这份诚心打动了我。说啥不能再拖下去了,不能再给法庭添麻烦。”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圆满结案。韦某云说,“感谢法庭的同志们,这22万就是“三伏天”里一杯凉水下肚,心里舒坦,也踏实了。”
为人民群众办实事需要不懈努力,我们不浮躁、不焦急,持一颗恒久真诚、冷静沉着之心才能真正为人民群众送“甘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