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法院二道河办案组为切实贯彻农垦中院和建三江法院三年发展规划理念,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制度,在工作中不断探索适合法庭的司法服务新措施、新方法,充分保证当事人各项权利的有效行使,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对促进辖区农场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正面教育法,在“深”字上想办法。深入基层,深入纠纷地,在查准案件事实的同时,多方了解当事人的性格、爱好和与周围的人际关系状况,为确定调解思路,选择调解方法打好基础。二是利用好说情法,在“稳”字上做文章。在调处易激化的案件中,先稳定当事人情绪,控制事态发展,严防矛盾激化。三是了解真相法,在“准”字上下工夫。四是察言观色法,在“快”字上寻良机。在调解时学会洞察当事人心理情绪变化 ,多换位思考。五是经济算账法,在“精”字上分清楚。给当事人算一笔经济账,使当事人不再为一些小的利益冲突而争执不下。六是调解员协助调解法,在“活”字上找窍门。运用各种调解技巧,把双方当事人意见引向一个共同点,力求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