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全面提升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的审判业务及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和人民调解员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9月1日上午,宝泉岭人民法院在第二办公区四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培训会。
培训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嘉道,围绕人民陪审和人民调解制度、人民陪审员立法规定及法律地位的变化、人民陪审员和人民调解员的主要权利、人民陪审工作的具体开展等方面进行讲解,帮助人民陪审员、调解员了解人民陪审和人民调解制度的含义和作用。
随后,民事审判庭庭长秦哲从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颁布的重大意义出发,重点针对民法典总则中的诉讼时效制度,物权编中埋藏物的权属问题以及合同编中的借款合同纠纷问题结合典型案例和重点法条,以案释法,帮助人民陪审员、调解员学习了解相关法律制度。参训的人民陪审员和调解员在专心听讲的同时,不时做着笔记,并与陈嘉道副院长、秦哲庭长积极互动,探讨在参与审判和调解中遇到的问题。
在交流中,陈嘉道副院长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希望各位人民陪审员和调解员能正确处理好陪审、调解与本职工作的关系,取得所在单位领导和家庭的理解、支持;二是希望处理好与合议庭其他成员的关系,与法官取长补短,优化合议效果;三是希望处理好发扬民主、保障司法公正与遵守陪审、调解纪律、维护人民陪审员和人民调解员形象的关系,保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增强自律性和廉洁意识,维护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