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机构设置   专题报道   司法公开   法院工作   法官园地   法院执行   诉讼指南   法治论坛   法律法规 

 

【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九三人民法院:一个案子三面锦旗

发布时间:2021-09-08 10:18:55



    有一起案件的当事人

    向立案庭、承办法官、执行局

    分别送来锦旗

    是什么情况

    让当事人用三面锦旗表示感谢

    蔡某、王某夫妇和仲某、闻某夫妇为多年好友,两家彼此熟悉,往来频繁。2015年11月中旬,蔡某为扩大经营,向仲某夫妇提出借款,出于对朋友的信任,仲某陆续借给蔡某25万元,帮助其度过困难。蔡某偿还了部分借款本金及利息后,资金又出现了问题。仲某夫妇商量后,再次借给蔡某3万元帮助其周转,双方重新签订了借款合同。然而由于蔡某没能按照约定还款,仲某夫妇将蔡某、王某诉至九三人民法院。

    本院立案庭在第一时间对仲某提交的材料进行了审查,并予以立案。承办法官在充分了解案情后,对本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蔡某、王某夫妇承认借款事实,对诉讼请求无异议,同时表示并非赖账,确实是资金周转出现了问题。本院依法判决蔡某、王某于三日内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12万元。

    由于蔡某夫妇未能履行判决书中规定的给付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在与申请人电话沟通,了解案件具体情况的同时,迅速对蔡某、王某名下财产进行网络查控,对其名下的房屋进行了查封。执行法官多次与蔡某电话沟通,敦促其尽快依据生效裁判履行义务,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给付义务的严重后果。最终,蔡某夫妇主动偿还了部分借款本金及利息,查封的房屋也即将进入拍卖程序。

    鉴于我院高效的工作效率和良好的司法作风,仲某、闻某特意向我院立案庭、承办法官、执行局送上锦旗致谢,这便有了开头所说的“三面锦旗”。

    行百里者半九十

    司法为民永远在路上

责任编辑:王媛    

文章出处:九三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25804276 位访客
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82号   邮编:150090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黑ICP备11004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