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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建三江人民法院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为辖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21-09-14 09:57:35



    为扎实推进教育整顿工作向纵深发展,确保“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地落实。9月13日,建三江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讨论通过了《建三江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服务保障建三江辖区经济发展的意见》,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保障建三江经济发展。

    《意见》共分为20条,从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惩治涉企犯罪;公正高效审理民商事纠纷,平等保护各商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强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善意文明高效执行涉企案件,及时兑现各商事主体的胜诉权等四个方面对优化建三江辖区营商环境做出了明确、详实的规定。

    在依法惩治涉企犯罪方面,意见提出,要严格落实罪行法定、疑罪从无法律原则和制度,对企业家在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的创新创业行为,只要不违反刑事法律规定,不得以犯罪论处;严格执行刑事法律和司法解释,准确把握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犯罪的构成要件,防止随意扩大适用,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民营经济纠纷;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市场主体及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负责人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或者具有从轻或减轻情节,从宽处罚效果较好的,要依法适用宽缓刑罚,最大限度地支持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

    在依法平等保护民商事主体合法权益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方面,意见提出,要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适用法律平等、法律责任平等,依法保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推动形成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合作共享、充满活力、健康发展的营商环境,促进建三江辖区企业经济转型升级和健康有序发展;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积极稳妥地开展建三江辖区企业的金融审判工作,妥善审理企业改制纠纷案件,涉股权质押、三角债、互联互保案件,涉产权案件、破产案件以及涉技术改造升级案件等,最大限度优化营商环境。

    在依法行政方面,意见提出,依法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受理、公正审理涉建三江辖区企业的行政诉讼案件,强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强化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观念,促进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

    在依法公正执行方面,意见提出,要强化公正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依法慎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要加大力度推进执行工作,综合运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加快建三江辖区企业债权实现,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推动完善让失信群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

    《意见》的出台是着力体现司法为民,最大限度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体现,是优化营商环境、护航辖区企业发展的有益探索。近期,建三江人民法院将走访辖区企业,就如何落实《意见》相关内容与企业家开展座谈,以推动建三江辖区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责任编辑:王媛    

文章出处:建三江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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