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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 】红兴隆人民法院: 法官办理“暖心案” 被告方点赞送锦旗

发布时间:2021-09-24 10:31:23



    近日,一位来自山东的被告于某将一面书有“执法公正 服务人民”的锦旗亲手送到南横林子人民法庭庭长曲贵武手中,以表达对法庭的感激之情。

    于某是南横林子人民法庭两起案件的被告,在两起案件的审理中于某认为法庭对于他所涉及案件的调解、判决结果令他非常信服,不仅让他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也让他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为此当事人于某千里迢迢从山东回到八五二农场,向法庭送上锦旗表示感谢。

    案件回顾(一)

    原告张某、刘某与被告于某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称被告多收取了原告的土地承包费,要求被告退还多收费用,但被告于某辩称,双方签订合同时自己知道合同上的土地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所以只收取了实际面积的费用,并未多收土地承包费。审判员根据双方提交的《土地承包合同》《土地转租合同》及庭审中的陈述进行综合研判,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并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案件最终圆满解决,得到了当事人对案件公平公正的肯定与认可。于某对法庭干警洞察秋毫、明辨是非的工作态度竖起了大拇指。

    案件回顾(二)

    原告张某、刘某与被告于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当事人张某、刘某以于某故意不归还当年承包土地所发放的土地风险补贴为由,向南横林子人民法庭提起诉讼。法官助理对案件深入了解后,知晓双方分歧与事实真相,确定于某不当得利行为属实,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于某必须将当年土地风险补贴返还原告张某、刘某。在调解中,法官助理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向于某讲明利害关系,于某对自己的错误行为后悔不已,当即返还原告的土地风险补贴,案件以撤诉结案。事后于某表示:今后会多学习一些法律上的知识,此次因为自己的无知,险些酿成大错,感谢法庭对自己两起案件的帮助与理解。

    一面锦旗,承载的是当事人对案情公平公正处理的肯定与认可,更是对红兴隆人民法院干警积极进取、秉公办案的动力。在今后的工作中,全院干警将继续立足本职,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继续坚持用耐心和细致,践行司法为民的真谛。

责任编辑:王媛    

文章出处:红兴隆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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