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机构设置   专题报道   司法公开   法院工作   法官园地   法院执行   诉讼指南   法治论坛   法律法规 

 

【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绥北人民法院:驱车百里 为民解忧

发布时间:2021-09-28 10:10:00




    为深入贯彻落实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兑现绥北人民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十项承诺”,近日,绥北人民法院铁力人民法庭干警驱车百里,为民解忧。

    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年过八旬的老人陶某坐客车回嘉荫农场有限公司,途中该客车与其他车辆相撞,致使陶某受伤,陶某提出诉讼,由其女儿代理,其家属只是把诉状邮寄到铁力人民法庭,但由于缺乏法律相关知识,立案案由与陶某的诉求有出入。主审法官了解情况后与陶某进行了电话沟通,确认其诉求为合同类纠纷,非侵权类纠纷,故确定案由为城市公交运输合同纠纷,随后对其进行了举证指导,并定下了开庭时间。

    可距离开庭只有两天时间时,原告陶某依旧未提交相关证据。被告王某在此时提出了答辩,认为客车未登记在本人名下,本人不应是本案被告,被告应为客车登记的所有人嘉荫县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公交分公司,并提供了相关的佐证材料。为了查明情况,也为了减轻当事人的诉累,主审法官决定赶赴嘉荫农场有限公司进行核实,实地进行调解。

    经过调查核实后,主审法官将本案相关的法律关系、法律规定向陶某释明,并对陶某及其家属提供了法律指导。陶某及女儿表示此前对法律知识有所欠缺,经过主审法官的帮助后也明白了应该如何提供证据及材料,感谢各位法庭干警上门进行法律指导。

    驱车百里,为民解忧。铁力人民法庭今后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让辖区内群众得到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王媛    

文章出处:绥北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25804354 位访客
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82号   邮编:150090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黑ICP备11004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