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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九三人民法院:服务到家中 司法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1-09-28 10:12:05




    胡某与何某系夫妻关系,二人育有两个儿子。2019年何某不幸患病去世,胡某由大儿子小文接回家中照料。二儿子小刚未赡养母亲,也未支付赡养费,小文多次与其协商无果,只好来到九三人民法院嫩北人民法庭,寻求法官帮助。

    考虑到胡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在征得小文、小刚同意后,法官将调解地点设在胡某家中,小文认为母亲的生活费用应由两兄弟平摊,而且自己比小刚多照顾了母亲四个月,这笔费用小刚应向其支付。小刚则认为自己当初照顾了病重的父亲,哥哥负责照顾母亲很公平。面对各执一词的小文和小刚,承办法官耐心释法明理,从亲情角度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在法官的主持下,最终小文和小刚达成一致意见:小刚向小文支付三个月赡养费,今后,每人每月各拿出2500元为老人租房、请保姆。

    在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因贷款人去世,银行向本院嫩江人民法庭申请执行,要求担保人马某、苑某夫妇给付欠款。考虑到马某身患残疾,苑某身体不好,二人居住地距离法庭又远,干警驱车50公里来到二人家中对其进行了法律文书的送达。在送达过程中,干警了解到二人目前收入只能维持基本生活。

    回到法庭后,执行干警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说明二人实际情况,表明马某、苑某夫妇虽有还款意愿,但目前并没有还款能力。执行干警多次与申请执行人进行沟通,最终申请执行人同意和解,案件暂缓执行。

责任编辑:王媛    

文章出处:九三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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