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好各类案件,运用司法手段化解社会矛盾,调整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保障辖区社会发展稳定,是法院为辖区社会化解矛盾发挥服务保障作用的主渠道。近日,红兴隆农垦法院集中审理了296件粮食收购中拖欠种植户卖粮款纠纷案件,有针对性地为辖区群众解决了实际问题,及时有效地保护了农户利益,使法院工作真正得到辖区群众的认可、支持和信任,让老百姓“信法”而不“信访”,提升了法院司法公信力。
今年初,北兴农场400多玉米种植户,因七台河市新良谷物有限公司拖欠玉米款一事多次到农场、管理局和总局群体上访,此纠纷金额达2245万元,社会影响很大,农场领导找到法院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给予解决。王海军院长指示,法院一定要尽全力办好这批案件,使农场种植户的利益得到有效保证,为农场稳定大局服好务。法院派出三名审判人员在受案当日驱车17小时赶到大连找到当事人,及时采取了相应的诉前保全措施,为案件的顺利审结打下了基础。经过法庭多次做大量的调解工作,所受理的296件案件已大部分审结,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目前玉米种植户已回款1600多万元,兑现率达81.5%,七台河市新良谷物有限公司正积极偿还剩余欠款,农户春耕前的种子,化肥,农药都得到妥善解决。此案的顺利审结,受到总局信访办、辖区党委及辖区群众的好评和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