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农垦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打官司不求人”工作开展情况。农垦中院新闻发言人侯洵主持新闻发布会,农垦中院队建处副处长张继对相关情况进行了通报。《北大荒日报》《农垦电视台》记者受邀参加新闻发布会。
近年来,农垦两级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省法院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辖区法院工作实际,整章建制,多措并举,积极推动“打官司不求人”在农垦两级法院落地、生根、见效,将践行“让老百姓在全省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落到实处,努力实现老百姓立案不求人、信访不求人、审判不求人、执行不求人的目标。 通过不断努力,农垦两级法院工作作风明显好转,为民服务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审判质效明显提高,最大限度赢得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满意、对法官的信任和对司法的信服,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完善机制,让“打官司不求人”有章可循
农垦两级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让老百姓在全省法院打官司不求人”这一庄严承诺,省法院文件下发后,中院党组召开了辖区当事人代表,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意见和建议进行认梳理,召开相关部门人员会议多次研究相关制度和措施,从立案、审判、信访、执行等方面逐条研究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出台了《关于践行“让老百姓打官司不求人”承诺的实施意见(试行)》。
(一)制定“五个必须”
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度,为打官司的当事人提供诉讼便利。对依法应受理的案件,必须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必须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齐;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自诉,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对起诉、自诉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的,必须出具书面裁定或者通知,并载明理由;对立案有困难的当事人,必须提供多种诉讼服务方式,包括网上立案、预约立案、巡回立案、到家立案等。
(二)开展“一二三”项服务
大力推动诉讼服务转型升级,为打官司的当事人提供有温度的司法。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开辟一条“绿色通道”,依法实行减、缓、免交诉讼费。努力提升“两个率”,即:畅通投诉渠道,强化立案监督,实施人性化安检等服务,努力提升当事人满意率;强化诉讼指导,做到释法解疑到位,努力提升诉讼辅导率。诉讼服务中心提升标准,创新三项“星级”工作,立案、接待窗口实行星级服务,评选星级导诉员。
(三)做到“四个一律”
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为打官司的当事人树信心。各业务部门的诉讼服务电话一律向当事人公布,接待当事人时的“冷冲硬横”态度一律立行整改,对当事人反映强烈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一律严肃查处,对不尽职不尽责、不作为乱作为、败坏作风、破坏环境等问题,一律严厉整治,通过“四个一律”来增强干警的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拉近与人民群众的感情,树立法院的司法权威。
(四)促进“四个提升”
努力提供优质司法产品,让打官司的当事人“不用去求人”。提升诉讼指导水平,让专业的法律服务满足当事人司法需求;提升“四大公开平台”建设水平,让阳光司法减少当事人的顾虑;提升案件质效,让案件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指引当事人信仰法治;提升执行实效,让强有力的执行措施增强当事人的获得感;提升冤假错案件纠错力度,让审判监督成为当事人维权的重要手段。
(五)开展“四个活动”
开展高质量的“公众开放日”活动,让百姓亲身感受法院工作,积极开展舆论宣传,让百姓不相信“靠求人就能打赢官司”,开展法官“七进”活动,让百姓遇到事情找法院,开展自媒体法宣活动,让百姓树立法治观念,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活动,让百姓相信法院。
二、创新举措,让“打官司不求人”落到实处
(一)从立案大厅到指尖的诉讼活动,打通百姓服务“最后一公里”,坚决做到让老百姓立案不求人
围绕“立案不求人”,着力提升诉讼服务质效。农垦两级法院均已开通网上立案。
1.以“四流程”为重点,推进一网通自助服务。在疫情期间,农垦中院出台了《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公告》,推行网上立案,当事人可以登录移动法院自助办理一审民事、行政案件的网上立案以及网上提交申请;推行网上办案,当事人可以预约参加网上调解、网上庭审,提交各种证据,以及进行网上阅卷;推行网上信访。当事人可以网上进行信访登记,反映信访问题,推行网上退费。当事人可以网上提交退费申请,法官审核后系统自动向当事人推送退费通知,提醒当事人一次性提交退费所需要的相关手续,做到“应退尽退、一次退清”, 进一步提升了办案质效。
2.开启“零距离诉讼服务”新模式。积极帮助前来咨询、立案的群众,引导其更多地了解和顺利使用“设立服务区和专人诉导”“12368诉讼服务平台”“网上立案”“跨域立案”“邮寄立案”和“多元调解平台”等服务,努力实现“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甚至不跑腿,让法院的立案工作更贴心”的司法为民工作目标,让人民群众真正做到立案不求人。
3.以“四措施”为抓手,推行阳光司法。加强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建设,向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推送立案受理、庭审时间、审限变更、程序转换等审判流程信息,让当事人随时了解案件进展情况,让审判流程更透明,让诉讼结果更公开。坚持庭审网络直播规范化,将案件的举证质证、事实查明、诉辩意见发表、裁判理由形成等各环节,客观呈现给社会公众,主动接受监督,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加大裁判文书公开力度,严格规范文书不上网情形及审批程序,杜绝选择性上网问题,确保依法符合公开条件的裁判文书100%公开,依法符合不公开条件的裁判文书100%公示。对符合法律规定,在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时,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切实解决当事人取证难的问题。
4.大力推动诉讼服务转型升级。制作“诉讼流程图”和“提交证据指引”,并在诉讼服务中心等显著位置公示,用生动形象、简单易懂的表述方式,将诉讼流程、所要提交的证据等汇编成册,让老百姓对到法院办事流程、所需证据一目了然,打通为人民群众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提供优质服务,落实便民措施,坚决做到让老百姓信访不求人
围绕“信访不求人”,着力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成效。坚持把“三到位一处理”作为化解涉诉信访案件的基本原则,重点在“事要解决”上下功夫,真心实意为信访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
1.畅通信访渠道,推动实质性解决信访诉求。深化涉诉信访信息系统应用,采取了“三投两见面”,三投即意见箱,网络平台、手机移动终端和12368平台举报电话;两见面即当场反映问题见面,答复结果见面;推出诉讼服务满意度评价系统,群众可即时作出评价。
2.以“三机制”为重点,提升化解成效。推进落实“院长接待日”机制,确定每个院长接待日都有一位院领导负责接待信访群众,通过“院长接待日”等活动,做到“零距离”接访,听取意见建议,进一步精准把握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信访不求人。
3.推进落实信访案件包保机制。对信访案件细化梳理,确定包保责任人和包保领导,对上访案件进行全程跟进,确保信访矛盾稳妥化解;推进落实信访案件倒查机制,坚持问题导向,以涉诉信访案件为突破口,加强源头治理,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有效减少信访案件。
(三)加强审判管理,严防司法不廉,坚决做到让老百姓审判不求人。
围绕“审判不求人”,着力提升审判工作质效。继续落实“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总要求,严格落实省法院党组的具体工作部署,积极服务执法办案为中心工作,不断推进审判管理体系和审判管理能力现代化。
1.加强机制建设,为改善营商环境奠定制度基础。制定《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护航垦区企业复工复产的实施意见》,成立复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组,采取“三个加强”和“四个尽最大可能”七项措施,帮助盘活复工企业资产、减少复工企业损失。如农垦中院利用云调解等方式,调解结案涉北大荒企业集团案件36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6.5亿余元,服务保障垦区粮食安全大局。深入开展“万名干警走访万家企业活动”,409名干警累计走访434家企业,收集建议128条,召开专题座谈会200余场次。认真落实石时态院长到北大荒集团调研时提出的要求,制定了《关于优化营商环境 司法护航粮食安全工作实施意见》,建立与北大荒集团会商机制,将问计于企、服务于企工作落地、落实、落细。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激发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
2.推进繁简分流,为改善营商环境提升司法人民群众满意度。深化繁简分流改革,各基层院共建立民事简案快审团队52个,结案2133件,占民事结案14.88%。优化简易程序适用规则,简易程序适用率为80.68%,小额诉讼适用率为98.36%,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诉讼案件平均办理天数38.3天,同比减少2.4天。初步建成立体化、集约化、信息化诉讼服务中心,打造分层递进、繁简结合、方便快捷的诉讼模式,破解人民群众诉讼难题。强化多元解纷机制运用,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
3.出台《裁判文书规范手册》和《避免低级错误保证书》两份文件,提高文书质量。目的是统一文书样式,要求每位干警都要严格按照《裁判文书规范手册》的样式撰写裁判文书,并根据具体情况随时调整。以督促各位干警不要再出现低级错误。在法律文书出手前,逐份文书填写,认真校对,交叉核对,防止出现文书纰漏,并按要求备案及存档。该文件是提升文书质量的具体表现,同时也有力地促进了各位主审人践行“打官司不求人”认识水平的不断提升。
4.实行案件审理节点监督,避免超审限现象。实行审理节点监督,制定了审理流程图,对各个审理节点进行了明确,对各个审理期间进行了限定,防止超期间现象发生,大大缩短了审理时限,有效避免了长期未结案件的发生。
5.落实人民陪审制度,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在农垦法院系统启动了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完成后,原则上要求普通程序案件由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作用,架起了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的一道桥梁。
6.建立每周工作量统计制度,提升干警工作效率。制定每位员额法官每周结案统计表、工作量统计表、与全院收结案同期对比表、助理书记员工作量统计表的汇总上报制度,要求各主审人每周上报本周结案数及工作量,经组长审核后报给内勤汇总,汇总情况每周一早会进行通报,且作为年度统计工作量的依据。此项工作制度能够有效提升各个干警的工作效率,切实服务于当事人,更好的落实“打官司不求人”制度。
(四)强化执行措施,兑现生效裁判,坚决做到让老百姓执行不求人
围绕“执行不求人”,制定了一系列有关提升执行质效、惠民、便民的具体实施方案、意见,深入推进执行改革,全力提高执行质效。主要包括:
1. 实行执行风险告知和法官承诺制。制作《执行风险告知书》和《法官承诺书》,立案后及时向双方当事人发放,提示申请人案件执行风险,让其有预期心理准备,当案件执行不能时,可减少申请人对法院的抵触情绪和不满,同时由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作出公正、公开、廉洁、及时办案的承诺。随案生成电子卷宗,对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等依法及时公开,让当事人随时了解案件进展。通过采取财产申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联合信用惩戒等制度措施与威慑机制,依法准确适用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相关义务。
2.“立审执破”一体处置。为深入推行法院执行工作改革,加强立审执兼顾,全流程引导督促当事人在法院裁判后、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前主动履行裁判给付义务,强化前端办案人员的督促履行意识,两级法院在立案、审判过程中,制作并随案发放《自动履行告知书》《自动履行催告书》等文书。实行案件“谁办理、谁负责督促履行”机制,通过移动微法院、电话沟通、上门回访等方式,做到每案必提醒、每案必督促。在审判信息系统增加“履行内容”模块,通过12368短信平台和相关信用平台定点提醒被执行人主动履行。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的方式,引入检察院、公安局以及行政机关等参与主体,推动健全完善民事、刑事、行政一体的全方位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
3.建立执行立案快立快执,繁简分流机制。依托执行中心实体作用成立快执团队,由快执团队对所有案件进行系统查询,执行文书制作,对查询到有财产的案件或能及时执结的案件,由快执团队直接冻结、扣划并结案,较大的提升了办案效率。对复杂的案件及时移送相关办案团队采取措施,保证案件的各个环节能尽快运转,尽早实现当事人的权益,指挥中心还统一协调和调度外出查扣财产的过程,确保案件执行公开透明。
4.建立“首问负责”执行信访沟通机制。执行信访也是群众与执行法官沟通的一个渠道,有的反映执行问题,有的是提供执行线索,不管是何种执行信访,都能做到件件有回音,建立“首问负责制”,对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登记,制作台账,并于当日将情况提供给局长、承办人,及时解决,确保件件有落实。
5.建立终本、终结案件台账,实行案件“回头看”机制。约谈申请人了解被执行人信息,每三个月进行一次线上与线下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对所有终本案件建立台账,定期清理,变被动为主动。
6.采取四项机制,落实“执行不求人”。接收案件后,各组负责人第一时间与申请执行人取得联系,让当事人了解所有司法程序及重要节点,使申请执行人明白司法程序的基本流程、案件执行中的各项权利与义务。将案件进展情况定期向申请执行人传达,确保申请执行人知道自己和执行法官都应当做什么、什么时间做、做到什么程度,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2日内进行调查、查扣,财产外地的3日内组织实施或完成委托 ,让申请执行人对自己案件进展情况有所了解、建立基本预判和心理预期。执行立案后当日进行网络财产查控,3日内答复申请执行人查找结果,向申请执行人公示执行案件办结期限及被执行人申报财产期限以及评估、拍卖等情形,向申请执行人告知法院对被执行人可采取强制措施的条件,让当事人明白执行节点期间、执行措施。发放廉政监督卡、网络平台、手机移动终端的投诉举报意见办理流程,向申请执行人公布举报电话、意见信箱;处理结果当面反馈制,负责处理群众问题的责任人将处理问题当面向群众反馈。
7.以“五举措”为保障,强化执行措施,公开执行信息。不断拓展执行信息公开范围和途径,推进案件执行流程公开、执行措施公开、执行文书公开,充分保障当事人知情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促公正。向社会全面公开法官、执行员的联系信息,公开承诺申请人可二十四小时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准确信息,推进执行干警无假日执行、夜间执行成为常态;坚持公正执行、依法执行、文明执行理念,注重强制执行与规范执行相结合、依法惩戒与司法关怀相结合、制度管案与应用科技手段相结合,不断构建执行规范化长效机制。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支持,连续开展专项行动,严打拒执行为。通过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以坚决的态度和措施推进执行工作。多种途径查人找物,坚决做到有财产案件执行到位,无财产案件工作到位,确有困难案件当事人救助到位,最大限度实现债权人合法权益。
8.开展执行结案后解除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案件清理、整顿专项活动。为了确保被执行人不因长时间受到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限制而影响生产、生活,中院制定此方案对两级法院五年内所有的被执行人已经结案的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已经自动履行、撤回执行申请、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履行完毕的、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长期履行后申请人撤回执行而终结结案的、执行完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自动履行完毕的以及其他应当解除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其他结案的案件进行逐案核查,发现应当解除的而没有解除的要建立台账,立即解除,确保符合条件的100%解除。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农垦中院党组对两级法院践行承诺提出的“剖析原因、明晰标准、优化路径、营造舆论氛围、请托者付出代价”总要求,两级法院同频共振,以“五个精品”评选和“五个品牌”创建工作为契机,积极将“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落在实处,为辖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司法产品和更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