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农垦法院历年来高度重视警车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坚持把严格加强警车管理作为法院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并于日前制定了《牡丹江农垦法院警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全面加强警车管理,使警车使用、管理真正做到规范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警车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牡丹江农垦法院实际,《实施细则(试行)》中明确了要严格按照“谁使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警用车辆的管理;要开展经常性道路交通安全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切实提高干警遵守法律、法规和纪律制度的自觉性;要坚持文明用车,杜绝乱用警笛、开“霸王车”、“特权车”等不良行为;严禁使用警车到饭店、宾馆以及娱乐场所活动;严禁警车私用。同时要求警用车辆应按时维护、保养和定时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切实保障审判、执行和行政工作用车。
目前该实施细则已全面下发给牡丹江农垦法院各庭组,并与各庭组长、驾驶人员签订了责任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