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所以益才也,砺所以致刃也。”习近平总书记在《之江新语》中引用这样一段话教育我们要善于向先进典型学习,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学习先进、比肩先进。作为一名法官助理,我跟随刑事审判庭庭长张平学习,他用言传身教诠释了一名基层法院员额法官不负使命,投身法院工作的点点滴滴。
张平庭长教导我们部门青年干警要时刻怀民于心,用真心为百姓解忧。作为法官助理,我深刻感受到他的司法为民情怀就体现在每一次接听当事人来电的语气中,每一次开庭审理的细节中,这些日常工作的平常事或许并不会影响我们对案件的公正审判,但是却实实在在地影响着人民群众所感受到的司法温度。
由于刑事案件审限较短,案件较多,我经常看到庭长加班加点认真查看卷宗、核对证据、书写审理报告、撰写判决书的身影。在学习过程中,我将自身对于“犯罪数额的认定” “是否构成共同犯罪”“是否构成自首”“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和数额的计算方法”等方面存在的困惑向庭长请教,他都会挤出时间结合自己的审判经验和实际案例一一详细耐心解答。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发现,有时候案件事实纷繁复杂,仅凭一本法条是无法判案的,还需要有各种各样的社会经验和专业知识储备,这都是需要我们在工作之余去补充的。为了我们更新知识储备,张平庭长每次在出台新的法律规范的时候都会带领刑庭全体干警进行集中学习讲解,作为一名基层法院青年干警,我深刻体会到要不断地补充新的法治理念、了解立法动态、学习新的法律及司法解释,从而确保自身丰富的知识储备。
记得有一个案件因案发时间太久,证据上明显存在疑点,几次让公诉机关补充侦查依然没有结果。庭长看出了我的不耐,语重心长地教导我:“我们所考虑到的每一个案件事实,一定要穷尽手段查清楚,这不仅是信仰法律、坚守法治的要求,也是对被告人负责的体现,刑事法官办的不是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这句话让我记忆深刻,作为一名刑事法官助理,对事实负责、精益求精,是对法律的敬畏,也是对当事人的尊重。
通过学习,我看到了自己在学习工作上的差距、担当进取上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不断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学习法律知识,提升业务能力,坚定理想信念,主动担当作为,以青春之我、奋斗之我投身审判事业,做新时代的奋进者和见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