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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建三江人民法院:金秋时节,执行干警奔忙在田野间

发布时间:2021-10-13 10:03:12





    建三江人民法院执行局以此次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坚持将教育整顿与执法办案相结合,着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努力为人民群众交上满意的“答卷”。

    10月9日清晨,执行干警踏着朝阳,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历时50分钟,到达第一个目的地——洪河农场,执行申请执行人杜某与被执行人李某的借款合同纠纷案。

    执行专案组此前前往洪河农场多次,被执行人李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以不在本地为由拒绝与执行干警沟通。经过多方查找核实得知李某在洪河农场某管理区种植水稻。

    在执行干警到达李某地点后,李某称无力还款,仍不配合执行干警,执行干警将掌握其水稻存放地点等财产线索告知李某后,李某无力辩驳。为防止李某变卖水稻而拒不还款,在案件双方当事人在场的情况下,查封被执行人李某的水稻110余吨。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告知其还款义务、拒不履行判决的法律后果,并留下联系方式,希望李某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此时,已是10月9日下午1点,简单吃过午饭,执行干警再次出发前往第二个地点——勤得利农场,执行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陈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案。

    经沟通被执行人陈某拒不还款、不如实申报财产。执行局干警通过执行系统将陈某名下房产、车辆查封,银行卡予以冻结。

    下午3点10分,执行干警到达勤得利农场某管理区,被执行人陈某非常吃惊,在案件当事人均在场的情况下,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陈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为防止陈某转移财产、私自变卖水稻,执行干警表示将查封陈某水稻,此时案外人程某闻讯赶来,称水稻并非陈某所有,多种方式阻止查封。经过与案外人程某析法明理,告知程某可以通过执行异议之诉维护自己权益,5个余小时后程某终于表示愿意配合查封,此时已是天黑,大大增加了办案难度, 4个余小时后,执行干警完成了此次查封。

    经过一天的努力,离案件执结又近一步,执行干警开始返程,到达建三江已是10月10日凌晨。有时,一个执行案件从立案到执结,执行干警们往往要经历数个早出晚归、披星戴月的日子,但是他们从不放弃任何一个财产线索的查找,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民生为本,黎元为先。建三江人民法院执行局坚持“执法为民”的服务理念,坚持做到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积极解决群众所急、所盼、所思、所想的关切问题,切实保障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王媛    

文章出处:建三江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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