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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以案说法】酒后,骑上我心爱的小摩托?法官:判了……

发布时间:2021-10-20 09:53:39



    骑上我心爱的小摩托

    它永远不会堵车~嘟嘟嘟

    但是小心酒后驾驶,它可能“撞车”呦!

    2020年8月8日14时许,被告人阿军酒后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搭载其子由某农场沿公路行驶至某小区。15时许,阿军驾驶摩托车自某小区出发,沿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一家属区东侧路段处时,与对向阿星驾驶的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交警部门认定,双方承担同等责任。经鉴定,阿军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1.3mg/100ml。案发后,阿军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很多人和阿军一样疑惑,喝了酒是不假,但是喝酒后自己只是骑了两个轮子的摩托车啊!难道还犯罪?

    法院判决

    摩托车也是机动车,阿军构成危险驾驶罪

    因阿军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是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可以对其从轻处罚;其无驾驶资格驾驶无号牌车辆,对其应酌情从重处罚;其造成交通事故承担同等责任,对其可以酌情从重处罚;其赔偿被害人阿兴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对其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阿军因无驾驶资格驾驶未注册登记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已缴纳的被行政处罚的罚款人民币七百元,对其执行时予以折抵罚金。综合考虑上述情节,根据《刑法规定》:对阿军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醉酒驾驶机动车,不仅包括轿车,还包括摩托车。

    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的相关规定,使用内燃机,排量大于50ml,属于普通摩托车,包括两轮普通摩托车、正三轮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

    醉酒后驾驶符合上述条件的摩托车,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要判处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

    小编提示广大驾驶员朋友

    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拒绝酒驾从我做起

责任编辑:王媛    

文章出处:宝泉岭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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